惠州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院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3〕1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学院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概述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我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2-2013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通过建立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指导、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院长办公室(校友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办宣传部)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其他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使得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上下畅通,实现动态化和常态化,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充分利用校园网、OA办公系统、校园广播台、微博平台、报刊等电子或纸质载体,准确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学院多次对校园网站进行改版设计,优化网站信息公布功能。改版后,网页栏目设计更科学、信息分类更明确,信息容量更大,链接通道更畅通。同时,学院加强校内各部门二级网站的建设,开展网站设计评比大赛,把信息公开功能列入评分要求。校园网站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准确获取学校信息。

  2012年9月和2013年8月,学院通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惠州日报》等报纸,多次将创立以来的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在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的同时,也有力地提升了学院的社会形象。

  (三)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多次召开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对各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保密检查、严格按程序审查公开内容,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广大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显办事公开。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张榜公示;凡是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要事项都要通过集体研究;凡是须经学院研究决策的事项都要通过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院长办公会纪要、党委会纪要(除个别不宜公开外),全部对外进行公开,增加决策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内容

  我院主动公开9类信息,涉及到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廉洁自律、收费和财务管理、招生考试、人事管理、干部管理、招投标情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内容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做到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确保公开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具体内容包括: 

  重大事项方面。本学年中,校园总体规划修编方案、新建教学实验大楼工程项目、校友楼建设、丰湖书院纪念广场建设、学生事务中心建设、校园闲置土地的清理问题、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等,都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听证会、院领导与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访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并公示方案,接受群众监督,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使学校重大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廉洁自律方面。进一步完善落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活动。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教育收费、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长期设置收费公示栏,并准确公示我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批准文号等内容,实行亮证收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使各项收费按文件规定的流程实施,增强学院收费的透明度。向全院公开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及201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将学校公告栏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收支预决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决算表》、《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决算表》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并细化公开至项级科目。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校的审批管理制度进行。

  招生考试方面。做到“六个公开”:一是公开招生计划,每年根据招生计划重新修订后公布。二是公开招生办法,每年制订本科生、专科生招生简章,并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三是公开招生过程,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各个过程,除命题等涉及到保密的工作外,均将过程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四是公开收费办法,费用收取均在相关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按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制度。五是公开招生结果,每一批次、每一类别、每一省份录取结束后,及时将录取人数、最低录取分数、计划完成情况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并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信息网查询系统,考生可及时查询到自己的录取情况(含艺术类校考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我院本年度文科普通类招生计划1141个,共投档1198人(最低分558分),实际录取1192人;理科普通类招生计划2003个,共投档2103人(最低分529分),实际录取2072人。美术类共投档132人,超计划16人,实际录取131人;音乐类共投档90人,超计划10人,实际录取90人;体育类共投档166人,超计划16人,实际录取164人。第一志愿均超额完成了招生计划。六是公开监督办法,招生过程自觉接受校纪委监察部门、社会、考生的监督,畅通申诉渠道。

  人事管理方面。公开招聘工作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聘政策、报考条件公开,考试办法、考试成绩等及时公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设立评审专家库,完善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在评审会议结束后通过校园网或公告栏公示。岗位设置、分配改革出台前均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教师评优、进修培养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及时发布信息、资格审定结果和公示等。

  干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与监督力度,公开干部管理中的考察考核事项。在公开选任的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公开选任的原则、德才条件、任职资格、面试内容、工作程序、评分权重和筛选比例等。在干部考察过程中,认真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地点、考察组成员等信息提前向全校公开,广泛听取全校教职员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对拟决定任职的人选,均实行任前公示。院纪委介入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招投标方面。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招投标项目及标的,专门制定方案和程序,严格按照采购程序执行,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做到采购行为规范透明,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教学科研方面。在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评奖中,均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专家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校外专家组成。在科研课题申报、成果评审、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评奖、教师科研奖励、科研管理决策等的评选和推荐中,都严格按照程序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全程公开,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教学教务管理中,教务处将办公电话和电子信箱向全院师生公开。深入各系进行调研交流,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听取师生的意见并及时解决,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生管理方面。全日制学生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和考核,学生入党推荐等,都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努力让每一位学生知晓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每一件事。

   (二)信息公开数量

  2012-2013年度学院被国家级媒体(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网等)报道5次;被省级媒体(包括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报道52次;被市级媒体(包括惠州日报、市电视台等)报道173次。

  通过校园网及公告栏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179条,其中资产招标采购信息33条,校内公告136条;通过新闻网发布校园动态新闻1088条(其中,综合新闻 566条;教学科研 273条;国际交流 89条;服务地方 60条;招生就业 25条;其他75条),出版校报9期(第222期至第230期),通过惠州学院报、惠州学院广播台等微博平台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290条。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院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12—2013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校园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教代会、院长办公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和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年鉴、会议纪要或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3.各类年鉴、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评议和举报情况

 2012-2013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当或失误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信息工作存在问题与今后工作设想

  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部门在思想认识上高度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借鉴兄弟院校的经验,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有关制度建设,增强工作规范性,如对涉及学院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增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惠州学院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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